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宜春市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9月14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民政局联合召开“宜春市社会救助工作这十年”新闻发布会。发布人围绕主题介绍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坚持围绕中心、融入全局,服务发展大局能力实现跨越提升

宜春市民政局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民政工作,着力把握民政工作在每个历史阶段的职责定位,及时调整工作重心、优化力量布局、完善体制机制,切实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十年来,宜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宜春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宜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

宜春市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8.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占全部脱贫人口的50.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并与“乡村振兴”重大部署有效衔接,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全面开展摸排,及时为6330位监测对象中符合条件的3651人新增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同步解决了2.41万名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等问题。资助2.33万名城镇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城镇困难妇女开展“两癌”免费筛查体检,为1.46万名困难群众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免费救治困难群众6922人次。为1.65万户城镇贫困群众配租廉租房、公租房。对949名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点对点送教上门服务。开展就业帮扶5924人次,为18.68万名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为1.7万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深入推进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进“数字民政”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赣服通“民政专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稳妥审慎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事项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大力提升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达到了调结构、优空间、促转型、提效能等预期效果。宜春市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处在全省第一方阵,并连续三年在全省综合考评中评为优秀。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基本民生保障实现跨越提升

这十年,中央、省级预拨困难群众资金由2013年的8.22亿元增加到11.66亿元。宜春市、县两级落实了配套资金,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等等,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2021年宜春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支出11.84亿元,比2013年(7.66亿元)增加4.18亿元,增长54.57%。城镇低保标准由2013年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5元,年均增长10.6%;月人均补差水平由240元提高到530元,年均增长12.1%。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年均增长20%;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25元提高到400元,年均增长22%。2013年,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45元、220元。2022年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80元、780元(其中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月保障标准为1080元),城乡特困人员自理、半失能、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为每人每月80元、350元、1380元。城乡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助标准由2013年的每人每月285元、245元提高到575元、535元,分别年均增长10.2%、11.8%。机构养育孤儿和城乡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600元、12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散居孤儿保障标准落实保障经费。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达到每人每月80元。持续落实“单人户保”“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

截至8月31日,宜春市落实单人户保382户433人,低保延退506户694人,走访困难群众3.87万人,解决个案问题1261个。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68万人,保障特困对象2.16万人,保障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628人,实行临时救助共计1万人次(发放救助款物1398.2万元);保障困难残疾人8.7万人,保障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64人。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准救助水平实现跨越提升

2011年,宜春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成立核对机构,探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开展社会救助核对工作,荣获江西省民政厅创新奖。

宜春市民政局不断优化核对流程、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加强与公安、人社、住建、教育、税务、供电、保险和银行、证券金融机构等29个部门的协调,拓展监测范围,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采取数据共享、信息反馈等措施。初步建成覆盖归集医保、工会、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59.98万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

目前,宜春市完成核对申请救助对象42.3万户、146.77万人次;预警信息(各部门查询反馈信息,包含大额存款、轿车、多套房产等)18.79万户67.82万人次,为救助审核提供了精准的参考依据。宜春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有关低保扩围增效的政策要求,加强动态监测,加快低保审核确认的时限,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及时将符合低保标准的人口纳入低保,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截至8月31日,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68万人,累计发放资金7.7亿元。与此同时,为提高服务水平,宜春市民政局加强了队伍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社会救助专业队伍,2022年8月,在全省社会救助业务技能竞赛中,宜春市代表队荣获团体第一名的优秀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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