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暑期高温时节,受区委副书记、区长胡勇同志委托,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傅鹏同志深入寨下镇、芦村镇实地督导防溺水等工作。区教体局、寨下镇、芦村镇相关人员陪同。
傅鹏一行先后来到寨下镇新桃村、大宇村和芦村镇老立村、集凤村,现场查台账、看氛围、走水域,督查“四个一”等设施到位和干部、巡查等人员责任落实情况。在与镇、村干部谈话交流后,傅鹏指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以“父母之心”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防溺水各项工作。
傅鹏强调,宣传要到点到位,充分利用应急广播、小喇叭、流动宣传车等载体,通过走访上户、微信群等方式,不间断进行溺水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宣传普及,推动防溺水安全入脑入心。责任要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属地要落实“镇-村-个人”三级工作责任,紧盯危险水域、重点人员和重点时段,落实包保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心中有数。举措要落细落实,进一步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变“堵”为“疏”,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招募一批老师、“五老”人员、大学生等志愿者,开设“暑期课堂”,丰富孩子假期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泳池和安全员,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指定地点游泳,让孩子们不仅收获了知识、得到了快乐,还保障了安全。要加强重点水域巡查排查,及时维护修缮防溺水“四个一”、隔离带等设施,该增的增、该换的换,危险地带该拦的拦,做到防范于未然。要广泛开展游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运用好视频监控、智慧救助等设施设备,减少落水溺水事故发生。台账要做细做全,要统一规范学生明细台账、巡查记录台账、活动开展台账,尤其是防溺水承诺书要宣传、落实签订到个人。
来源:区委宣传部
编审:谢红妮
审核: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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