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陷离婚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化危机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西村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状告“上门女婿”的离婚纠纷案件,尽管案情比较复杂,但最终结果还是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被告崔某系原告唐某家的“上门女婿”,两人于2013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21年1月,唐某曾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当时法院认为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于是判决不准离婚。2022年4月,唐某再次起诉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陈志辉在开庭前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崔某因在其户籍地无房无田,想到如果离婚,便无安生之所,故在调解过程中情绪比较激动,甚至一度有偏激的想法。原告唐某的态度相当坚决,就是要离婚,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见此状况陈法官当即与唐某的村委会联系,同时邀请村干部在开庭之日来法庭协助调解。庭审结束后,陈法官就与村干部一起从事实、法律、情感等方面来谆谆劝导、刚柔并济地做双方及家属的工作。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自愿离婚;儿子由崔某抚养,女儿由唐某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双方协助对方办理好小孩姓氏变更手续;所购商品房一套归唐某,唐某补偿崔某50000元。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离婚纠纷案最终圆满画上个句号。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也紧紧握住陈法官的手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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