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正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期,为规范辖区车辆停放秩序,形成常态化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对人行道乱停放的车辆正开展集中整治,一旦发现有违规停放情况,将直接拖移。
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三轮车等车辆应按照“车头一致”的原则,在划线范围内整齐有序摆放,严禁在城市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公共场所周边已划定的停放区域以外随意停放。
为方便市民取回被拖移的车辆,城市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各片区中队处理咨询电话和地址,请市民根据违规停放的地点确定管辖区域,咨询取回事宜。
乱停放车辆处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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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春日报
编审:万雯倩
审核:刘婷、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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