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为期24天!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于10月8日一31日开展为期24天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二三轮车酒醉驾、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伞(棚)、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环境。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驾驶二、三轮车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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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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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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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道抢行,要走非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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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不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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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乱停乱放,要按位停放车头统一朝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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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六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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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装车辆,加装遮阳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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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规定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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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飙车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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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酒后驾车

小编提醒

广大驾驶人

驾乘二、三轮车

做到有牌证

戴头盔、不超员

靠右行、不乱停

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守法规 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宜春交警

编审:黄昕

审核: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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