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于10月8日一31日开展为期24天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二三轮车酒醉驾、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伞(棚)、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环境。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驾驶二、三轮车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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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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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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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道抢行,要走非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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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不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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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乱停乱放,要按位停放车头统一朝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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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六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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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装车辆,加装遮阳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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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规定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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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飙车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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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酒后驾车
小编提醒
广大驾驶人
驾乘二、三轮车
做到有牌证
戴头盔、不超员
靠右行、不乱停
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守法规 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宜春交警
编审:黄昕
审核: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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