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袁州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胡勇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中提出的2023年奋斗目标和工作举措。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强首府”战略,强力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千百十”工程和“创新倍增五年行动”,全力筑牢安全稳定底板、补齐民生保障短板、拉长产业发展长板、打造科技创新样板,树牢“开放大气、开明包容、开拓进取、开朗健康”的袁州干部新形象,扛起首府担当、展现首位作为,敢于争先创优,奋力打造体现时代特征、袁州特点的产业集群特色区、开放创新示范区、幸福宜居样板区、文明善治先行区、勤廉担当标杆区,推动袁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心聚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袁州。
会议号召,迈入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袁州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对标先进、扛牢责任、笃行不怠、奋楫争先,奋力拼搏全国县区经济百强,为争取袁州区应有地位和应得荣誉展现首府担当!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袁州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袁州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关于袁州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袁州区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区级预算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袁州区2022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袁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关于袁州区2022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区级预算。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袁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彬所作的《宜春市袁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中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围绕拼搏全国县区经济百强,全力助推“强首府”战略,努力探索“人大监督”“人大协商”有效途径,着力推动“四个机关”建设争一流、走前列,奋力开创新时代袁州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袁州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袁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吴子牛所作的《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中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以全面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不断深化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工作水平,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持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朝着全省一流行列迈进。为全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文强所作的《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中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扬优势,补短板,持续推动检察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全市“站前列”,依法能动履职,助推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袁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袁州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彭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袁州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袁州样板”。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审:刘鑫珂
审核:刘婷、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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